
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近入学原则:深圳市规定,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应当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与其居住地址最近的公办学校或者其所在的学区内的公办学校。
2、学位划分:深圳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周边的居住区划分学位,每个学位的范围内只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才有资格就读该学位所对应的学校。
3、学籍管理:深圳市规定,学生的学籍应当随迁户口变动,在就读学校报到后,学校应当向学生所在户籍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申请学籍转移。
4、公平竞争:深圳市规定,对于入学需求超过学位数的情况,学校应当通过摇号或者其他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招生名额。
5、公示透明:深圳市规定,学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名额、录取情况等信息,保证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可能会因为政策变化而做出调整和修订,建议家长和学生在报名入学前仔细阅读最新的政策文件。
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总的要求是什么?
学校的教育教学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实施细则》第四章对此做了专门规定。
1.“实施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
2.“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3.“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选用经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其授权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科书。非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使用。”
4.“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5.“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和职业预备教育或者劳动技艺教育。”
6.“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的学校,应当在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开设汉语文课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开设。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善于开发教育者的潜能,切实把义务教育的工作做好。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