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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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按照《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如果该小学的考试录取的行为不合法。
《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育英学校招生简章2021?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居住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8 月 31 日)年满 6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火炬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本市幼儿园 2021 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且监护人持火炬区有效居住证或火炬区居住证办理回执;
(三)法定监护人在火炬区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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