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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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加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之间的课程衔接。
注重幼小衔接,坚持零起点教学,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科学落实小初、初高衔接,把握课程深度和广度的变化,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可根据需要开发开设必要的衔接课程。
科学制定方案
学校须依据《实施办法》,分析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着眼学生发展目标,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的具体规定?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
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关于就近入学的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需满六周岁,坚持采取就近入学的原则,要求证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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