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西牛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全文)

西牛 2025-04-06 10:39:51 26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全文)摘要: 各位访客大家好!...
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全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1.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 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的具体规定?
  3.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4. 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全文)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条 实施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省、县、乡分级管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的具体规定?

关于就近入学的具体规定: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全文)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

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加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之间的课程衔接。

注重幼小衔接,坚持零起点教学,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科学落实小初、初高衔接,把握课程深度和广度的变化,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可根据需要开发开设必要的衔接课程。

科学制定方案

学校须依据《实施办法》,分析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着眼学生发展目标,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需满六周岁,坚持采取就近入学的原则,要求证件齐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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