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的具体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指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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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的具体规定?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
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关于就近入学的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成都义务教育证怎么办理?
一、成都市本地户口不需要办义务教育通知书,义务教育通知书主要是针对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文件执行。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的。
二、“进城务工人员”的界定: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2、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成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手续办理指南:
(一)小学办理程序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
3.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4.完成划片(或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入学名单
5.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初中入学
初中入学按当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办理材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明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也要参考国家相关的招收政策和教育方针,也要参与国家的教学评价和教学评估,也要参与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参与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所以,民办义务学校与现在的公立学校是都要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约束和管控的,国家对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有严格的限制和严格的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在符合规则的要求之下,可以进行适当的自主招生
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和规定?
义务教育入学时间,满六周岁,每年暑假后开学入学。义务教育规定,适龄儿童必须入学,即使受教育的权利也是义务。任何人不能剥夺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若不入学,监护人就是违法,承担一定的责任。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手段,国家免书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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